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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旅行好好储备了一番,阿尔让侍者送他们到开的房间睡觉。阿尔放下一袋金币,老板娘红着脸不好意思伸手去接。
“给我准备些肉干和清水,我明天早上就走了。”阿尔说完就上楼了。
换下穿了将近半年的制服,阿尔感慨的看着。当初脱童子军军服也没这种离别的惆怅。
这套衣服阿尔不能带走,他收拾了一下半年来买的书籍和杂七杂八的零碎都丢给旅馆老板让他处理了。
他的行礼就一套衣服,一把佩剑坚持,一个挎包里装着盐巴和几颗收来的劣质的魔法石。
天一亮就背着旅馆老板给他准备的肉干出发了。至于道别,哪有什么必要。
男人的友情,都在酒里。
这里位于森林,物产丰富,每天都有商队来往。阿尔找到一个去最近城市的商队,花了一银币跟着他们一起。
他说不上路痴,但就照着乱七八糟抽象派代表的地图也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走出去。
而且旅行的时候,人群总是有难以言说的安全感。
索尔斯给他要来的身份证明上虽然写着墨桑坦城退役卫兵,但依旧得坐拉货马车的后排,这还是看他是个五级精英战士、制药医师的名头。同样坐牛车的还有探亲的一对母女和一个抱着婴儿的少女,这是对于女性的优待。其他人都得跟着商队后面走路,干粮自备。
慢腾腾的马车走在清理干净的官道上,拉着许多货物,货物上贴着封条,前后有两队二十多个雇佣兵,十几个强健的商队伙计。有身份的人都坐在前面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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