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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
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你欠我一个拥抱的早晨,这个城市的夜风好冷。”
记得分开的那段日子里,你在山巅,我在山河,往而不得,望而不得。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人却自难忘。
可我还是喜欢你,像霸王别了虞姬,情非得已。
几个月前分手,藕断丝连,几个月后,重修旧好。这可能就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心底里最舍不得的那个人还是最初喜欢你的那个人。不管分手之后遇见了多少人,心动了多少次倒还是不如你。也许这份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以前的种种一切,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命运不如你意的话,那么我如你意。
我想爱一个人就是在漫长的时光同他一起成长,在人生最后的岁月里一同凋零。
想拥抱你,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一起看书,一起追剧,一起去买东西,一起牵手走路,一起进房间,一起刷**看**...
喜欢一个人最初的方式是不介意我是不是长得丑,是不是没有刷牙就拿着你的脸去亲你,也不介意我的口红同时和几个人一块用,并且还能时刻亲你,不介意我头发没洗都是油的头发来见你,每次见你的理由都是,我头发油了,快给我洗头发,每次洗头发的时候你都会把洗发水都挤出来抹到我头发上,以至于洗发水都给我用了,自己却用沐浴露当洗发水用,那时的我感动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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