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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开云带着况国华和何复生两个人来到了红西村周边的山上。
这个年代虽然战乱不止,普通人生活的很艰辛,就像红西村里的村民一样,非常的贫穷,连吃顿肉都是奢侈的。
当然了,有一点还是挺不错的,那就是现在并没有进入到工业社会,整个野生的环境还是很好的,就连这红西村周边的小山上都有着一些野生动物。
上到兔子大到野猪,不能说是应有尽有,但是数量也是极为的不少,甚至每走一段距离就能碰到一些野生的动物。
梭梭!
旁边的树林里传来了一阵阵嘈杂的声音,不过这声音并不算太大,应该是一个小型的动物。
林开云停下了脚步看向了一旁,缓缓说道,
“况国华,你去吧!这附近正好有一只动物,你也别管是什么了,先抓住吸了血吧!”
“好!”
况国华没有任何犹豫点了点头,对于要吸食野生动物的血,这一点他早就做好了准备了。
况国华脚下一蹬速度极快的冲了出去,横冲直撞,完全不顾及遮挡阻拦的树枝和草丛。
很快,冲进树林里的况国华就捏着一只灰色的兔子走了出来。
林开云抱着肩膀笑道,
“是个兔子,你还不错拿这个练习练习还挺合适。”
何复生看着况国华手里的兔子满是嫌弃的摇着头,
“况大哥,我们就要吃这个东西的血吗?我不要!”
实际上,况国华此时心里的感觉比何复生也差不了哪去,现在况国华和何复生都属于变成了僵尸,对于鲜血的气味异常的敏感,所以他们两个人都能够闻到这兔子的鲜血很难闻,不能说是恶心,但是心里很排斥,也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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