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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朝,国号云夏十三年。
皇帝爱好打猎,一时间各农家有些本事的,都去应了皇帝对于“猎户重用”的征,若是表现好的,还可以留在皇宫里,专门供皇帝打猎时之用。
而若是不愿意留在皇宫的,也可以去参军,比起征兵进去的,待遇要好上一些。
争气的话,还可以挣个军功回来,那比起考取功名之路,虽听来更加的肤浅,净是卖些蛮力,但好歹也是刀尖上舔血过来,拿命拼回来的。
对于一些农家自己连饭都吃不起,都觉得这是一条不错的路,所以将孩子从小锻炼的会打猎。
若是不能得到官府的赏识,好歹在山上猎到了一些小兽,不自己吃也能卖钱,可是一笔不小的收获。
何小严就是当年的一户人家,那时候他们家穷的都揭不开锅了,夫妻俩只有一个儿子叫做何天。
为了不让孩子饿死,于是夫妻俩花了一整块猪肉的束脩礼,将他送到了隔壁村子的一个老猎户那里,跟着学习打猎。
待到何天学成归来,已经可以自由在附近的几座山中来去自如,每次都能带回来一些收获。
甚至是让他打到了比较稀有野山猪,这玩意儿几乎在当地没怎么看到过,当即有富人家知晓了此时,出了大价钱买了下来。
何天一家人尝到了这次的甜头,再去山中猎到的一些野兔子野鸡之类的,就无法满足此时的胃口了。
人就是这样,如果从来不曾见过光明,那么可以在黑暗中活的非常好。可一旦见过了光明,就无法继续生存在这黑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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