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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呀一声,门开了。眼睛的疼痛减轻了一些,但仍然红的像兔子眼,胡义倚在床头,不用看也知道是谁来了,进屋不敲门的人全团就那么一位。
小红缨放下篮子,走到胡义的床边,大咧咧地坐下。
“狐狸,眼睛好些了吗?我刚挖回来些野菜,能治眼睛的,中午让炊事班的牛大叔给你煮汤喝。”
狐狸?胡义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了外号,也不知道是该觉得荣幸还是无奈。自从把这个小丫头从悬崖边上拉回来,她就整天黏在这里,端水送饭的照顾胡义。这小丫头是个爱憎分明的脾气,是个难得的孩子,胡义非常庆幸自己在最后一刻攥住了她的小手,没让那对可笑的羊角辫落入深渊。
小红缨对胡义的态度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胡义救了她的小命。她觉得胡义是个厉害的家伙,凡是厉害的人小红缨就喜欢。虽然面对的是弹弓不是枪,但那份一往无前的气势小红缨很熟悉,别看她小,可是生在硝烟里长在战火中,跟随着红军部队,经历的突围战遭遇战无数,虽然不是战士没有冲锋在前,但耳濡目染身在其中并经历了长征,能活下来就是个奇迹,也形成了现在的独特性格。
能在弥漫的石灰雾中睁开眼冲出来,这可是绝少有人能做到,至少小红缨觉得自己就做不到。另外,小红缨知道胡义有一块怀表,这也成为了一个原因,全团只有两块怀表,团长有一块,政委有一块,这也是她唯一害怕的两个人,小红缨还是个孩子,孩子心性使她觉得有怀表的人肯定是大人物,大英雄,文武双全的象征。如今胡义也有一块,更加坚定了小红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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