魄。
反正我是过足眼瘾了。
小系统你呢?
人、到、哪、去、了?
只是开个会,要开到天荒地老吗?
陶然拿过笔,在旁边桌子上的白纸上,写了两个字:辛苦然后交给黎朗。
黎朗接过了张纸,她的字迹娟秀又灵动,还有飘逸之美,恰如世人对她的尊称——临江仙。
这当然是手字。
只不过黎朗更爱无名前辈凌厉的笔锋。
不是说江玉仙的字不如无名,若要请最公允的书法家来评判,恐怕最后得的结论只会是各有千秋。
是因为黎朗心有所属。
因为偏爱。
对于黎朗来说,只有无名的字,才是世上最的字。
先前居然还怀疑过,江玉仙的身形和缕幽香,会不会是要找的人,如可以彻底打消这个念头了。
两个人的字,实在风格迥异,而且每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江玉仙芳龄才不过十,即便是生来就浸在书法之中,能把这手字练的飘逸如仙,已经是凡人难以企及的度了。
又怎么可能同时掌握另锐利如剑的字,同样也有此等造诣?
如果用诗家来类比,便是李白的豪放浪漫和杜甫的沉郁顿挫,这者本来就是互不相容但各自为王的风格。
个十岁的少女,能在方面到极致,像是在诗这方面达到李白样诗仙的度,“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已经是绝世仅有了。
难不成她还能再同时兼备杜甫的风格?而且还达到诗圣的度?
黎朗没喝酒,脑子清醒着呢,这根本没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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