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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大饥,人相食,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癈羊豕……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
这只是古书上的一段话而已,然而其中描述的场景,却让人不寒而栗。
吃人之事自古有之,但凡灾荒战乱之年,当人没有了吃的,那就和禽兽无异。
那真是有什么吃什么,吃得赤地千里,连草根树皮都啃完了,就只能吃人了。
这种末日天灾下,被吃的人固然可怜,但吃人的人,又能好到哪里去?
不吃人就得死,宁死也不吃人这句话说来容易,但能做到的,只怕百不存一。
但无论怎么说,吃人这件事对任何一个现代人来说都是在挑战人类道德底线,是丑恶到极致的,绝不可被原谅的行为。
饥民吃人倒也罢了,但有的军队因为筹措不到军粮,也杀人来吃的行为,就更骇人听闻了。
偏偏这种事情每朝每代都有发生,就比如有个陶宗仪的文人记录了朱元章的部队吃人的惨状——
“……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
这些文字看了都让人毛骨悚然,何况是亲眼所见?
据说吃人会上瘾,因此人肉也叫做想肉,意思是吃了还想吃。
所以才会有只是为满足口舌之欲就吃人的食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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