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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堂里,徐平和章得象翻看着沙州来的公文,讨论着那里的局势。
自太平兴国年间设译经院,后改名传法院,天禧年间自丁谓始,形成以宰相兼译经润文使的制度。此时中书是章得象兼译经润文使,宰执中名义上跟佛教关系最密切的人。徐平有意在中书设置统管天下宗教的制度,关于佛教的事情多与章得象商议。
沙州的佛教管理制度已经大致清晰,以僧录司管佛事,统领附近几州所有寺院。小寺能合并的则合并,不能合并的挂名于系账寺院名下,主事僧名籍在系账寺院,名义上是大寺的派出机构。民间所有佛社取消,在各寺院立功德簿,信众由佛社转到功德簿。
商量了半天,徐平直起腰,伸展了一下筋骨,道:“现在州境制度已立,只是如何由朝廷统管,还要再议。此事倒也不急,可以慢慢摸索。”
章得象道:“如今由各州管辖,也无大碍。佛事非天下急务,似不必朝廷来管。”
徐平摇了摇头:“现在制度初立,自然千好万好,时日一长,便有弊端出来。如各寺尽量用十方住持之制,住持换人,各寺公推之后,州府来定人选。日子久了,寺院住持必然被州衙把持。再年深日久,州里主官于政事不熟,这权柄就移到了下面吏员手里。吏员要贪利,所举人选必然不能服众僧之心,十方住持之制也就维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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