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我连忙让自己笑了起来,尽量用生疏有礼的表情,还选择了一个他应该会喜欢的称呼,“齐先生,好久不见。”
我话音刚落,却发现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言不发,一股股熟悉的寒气散开,让人感觉仿佛从脊梁骨刺下来,冷得我忍不住想紧紧缩起脖子。
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终却是他稍稍点了点头,说:“确实好久不见。”
他也不过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我还是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那个。”我连忙说,“孩子怕饿,我先带孩子回家了。”
他没有停顿,“好走。”
我胡乱地点头,两个人擦肩而过。
——
直到走出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敢回头,但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里却又隐隐泛起一阵难过。这辈子,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
——
和他同居一个月,我才深刻地意识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
我发现,所有我为他准备的舒适宽松的衣服,保暖厚实的手套围巾,他一概无视。每当我和他吵架,他都是从容淡定的,只有我一个人红脸,担心这担心那,并深深感觉他一点儿不在意我。他有时听不下去就会离开,没有哪怕一次妥协。
后来我才知道他摆在衣柜里的衣服,叫做“订做”,而这种衣服上面的一个纽扣,都可能要我卖出去一百本书——我整整十八年都没出过那个生我育我的小县城,见过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穿着简单干净衬衣西裤,所谓“奢侈浮华”,在我脑海不过是试卷上偶然出现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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