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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人呢?
说好的修筑城池呢,是他忘了还是李二忘了?
话说他来这鄙州城少说也有四五天了吧?
四五天的时间,再加上凌仙十分确定自己已经将申请工部修筑城池的申请写到了信中。
就以这鄙州城和长安的距离,如果李二在拿到信后宣布此事,哪怕只剩四天,那铸城队伍也足够到达。
然而此刻却是毫无动静。
想到这,凌仙眉头紧蹙,莫非出了什么岔子?
这件事可是关乎全城百姓今后生活的大事。
唐朝部分贪官不把百姓的命当命,凌仙可不一样。
先不说他前世父母就是农民,就单是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他也不会搞一些身份地位上的歧视。
所以他下定决心要整冶大唐官风,把像这鄙州城主一样见到危险就弃百姓于不顾的贪官污吏通通替换。
尽管可能会难如登天,不过现在的他在前世也就是个小屁孩,十四岁,加上他是个有系统的挂逼。
相信活到一百岁应当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到时候他一个人活两代人的岁数,还不是为所欲为,怎么骚怎么干?
不过还是要保住小命的,毕竟太浪的话容易死得快,因为系统再牛逼也没有办法给自己第二次生命不是?
苟到最后才是赢家。
有句话说得好:活着真好。
虽然看不懂,不过听起来就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总之一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
至于主意什么的自己出,得罪人的事情还是让李二来做比较稳妥。(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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